費敬(),字行簡,浙江嘉興府崇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費敬是永樂十八年(142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二年(1424年)甲辰科二甲第十四名進士,正統二年(1437年)授大理寺左寺副,治獄多所平反,屬吏江昇獲罪,因貧困無法繳交贖刑罰金,在市場中賣子,三日無法售出後打算投水自殺,他經過玉河橋看到後救回江昇,留下其子而給予金錢,後來江昇役滿就歸還其子,八年(1443年)他因大理寺左少卿薛瑄獲罪被牽連並流放,刑部尚書王質等人上奏薛瑄被誣陷,得贖徒還職,後來他辭官回鄉,勤於教育士子,有家規四十餘條。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石門縣志》·卷七·科目表
*光緒《石門縣志》·卷八·人物志一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十七、卷一百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