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友文(),男,汉族,湖北孝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早年在国有企业任职,後历任新乡市长、市委书记等职,1997年因为严重违法违纪被河南省纪委立案调查,并于2000年获刑13年。
生平
1962年,祝友文进入位于河南省的国有企业洛阳玻璃厂任职,历任工厂技术员、科长、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工厂党委书记。在工厂任职期间,他开发了浮法玻璃工艺技术,提高了玻璃的生产效率。
1990年,祝友文离开国有企业,转任中共新乡市委副书记、市长,1993年,升任中共新乡市委书记,当时前往新乡采访的中国中央电视台记者发现了检举祝氏的文件,随即向中共中央纪委回馈,在中纪委的要求下,中共河南省纪委于1997年7月对祝友文立案调查。1999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将其开除党籍和公职。2000年4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定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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