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大韓民國國會選舉

1963年大韓民國國會選舉()是韓國第6次国会選舉,該選舉於1963年11月26日舉行。

背景
1961年5月朴正熙发动五一六軍事政變,建立國家重建最高會議开始軍事獨裁,國家重建最高會議承诺恢复文人政府。之后韩国在1962年12月17日的通过新宪法,军政府宣布1963年4月、5月分别举行总统、国会选举,8月恢复文人执政。但1963年3月军政府发布企图延长軍事獨裁,推迟总统、国会选举,在在野势力与美国反对下,同年7月军政府发布七二七声明重新承诺恢复文人政府,并计划在10月举行总统选举,11月选举国会选举。

选举制度
在新宪法中规定,政府權力結構由议会制改為總統制,國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国会选举由单一选区相對多數制,改为區域比例并立制。同时军政府提倡政黨政治,並限制候選人不得以无党籍身份参选,并通过政黨限制候選資格,於是想要參加選舉的政治人物開始組成政黨。

基本情形

  • 總統:朴正熙(民主共和党)
  • 改選議席數:175席

** 區域:131席
** 比例:44席

  • 選舉制度

** 區域比例并立制。區域議席採单一选区制,每區选出1席,任期4年。
** 比例議席设有選舉門檻,门槛为在區域議席获得3席,或全国总得票率达5%以上。
** 比例議席设有多數獎勵机制,在扣除未达选举门槛的政党票数后,如果第一大党得票率达50%以上,则直接按得票率分配席次,且第一大党分得席次不能超过2/3 (29席)。如果第一大党得票率未达50%,则第一大党直接获得1/2席次 (22席),之后按相同规则,在扣除第一大党后继续分配。
** 選民只投區域議席票,比例議席視同支持其圈選的區域議席候選人所屬政黨。
** 候選人不得同時登記區域、比例選舉;不得以无党籍身份参选。

  • 选举人数:13,344,149名

选举结果

  • 投票日:1963年11月26日
  • 投票率:72.1%

: 投票人数:9,622,183名
: 有效票数:9,298,830票 

分析
執政的民主共和黨雖然只獲得33.5%的選票,但卻取得了壓倒性的勝利,贏得了175個席位中的110個,席位占比超过60%。民主共和黨的胜选主因是竞选资金雄厚,以及在野势力的分裂。

當選議員
區域議席
補選
比例議席
递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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