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副主席

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是歐盟執委會的成員之一,負責領導執委會在多個歐盟執委會執委參與的特定重點領域的工作。

目前,歐盟執委會共有七名副主席:三名執行副主席、三名常務副主席、當然副主席的高級代表。

角色和待遇
除現有職務外,任何皆可兼任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副主席由歐盟執委會主席任命並經歐洲議會批准。 兼任高級代表的副主席薪資為130%(23,006.98歐元)。 另外還有其他津貼。

2004年至2019年間,當時設有第一副主席。該職位的主要作用是狹義上的副主席:在主席缺席時接替主席的職務。該職位於2004年在巴羅佐第一屆執委會的領導下設立,第一位任職者是瑪戈特·瓦爾斯特倫。巴羅佐第二屆執委會由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接任。最後一名第一副主席是榮克執委會的弗蘭斯·蒂默曼斯。

歷屆副主席
說明:   – –

  • 第一副主席以斜體表示
  • 執行副主席以粗體表示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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