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级行政区名称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当中包括法律上为其领土但事实上未统治的台湾省。现实际管辖22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其名称来源十分广泛,主要有山脉、河流、湖泊、古代行政区划名称、少数民族语言等。

省级行政区地名
说明:”来源时期“指的是该省级行政区有关名称在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时期,”命名时期“指的是该名称被正式作为行政区划名称的时期,如陕西省在历史上早在周朝初年便以”自陕而西者“记载,而陕西被用作行政区划名称(陕西路)是在宋朝;”上海“之名历史上最早见于北宋初年,而”上海县“是元朝在1292年设置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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