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昌(),字克昌,廣東廣州府順德縣黃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何昌是天順三年(1459年)己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麗水知縣,抓拿大盜鄭八,因母親逝世回鄉,服闋後改任宣平知縣,宣平自麗水劃出,就任時麗水人民爭相歡迎他,任內為政寬厚,以縣方草創而設置祭器、修繕公署、樹立坊表,庶務具興,曾在沖真觀壁魚題詩:「曾躍龍門二十秋,-{于}-今浪裏暫低頭,平生不肯貪香餌,分付漁郎莫下鉤。」又曾上請減坑課歲額銀一千兩,兩縣任民都感恩他,其後大雨令縣內水漲,他亦先賑災後上報,九年後致仕,入祀鄉賢祠,宣平人潘湘任清軍御史,為他設立遺愛坊表彰。
引用
參考文獻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三·列傳三
*道光《宣平縣志》·卷五·治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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