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泰奴,明朝女性人物,浙江杭州府仁和县杨得安的女儿。
杨泰奴许配给人还没有出嫁。天顺四年(1453年),母亲患传染病没有治愈。杨泰奴三此割下胸部的肉给母亲吃,没有效果。一日傍晚,剖开胸部取下肝一片,昏倒仆地很久。苏醒后,用衣裹着创伤,亲手用肝煮粥以进献,母亲疾病得以治愈。母亲之前膝部有挛疾,也治愈。
参考文献
杨泰奴,明朝女性人物,浙江杭州府仁和县杨得安的女儿。
杨泰奴许配给人还没有出嫁。天顺四年(1453年),母亲患传染病没有治愈。杨泰奴三此割下胸部的肉给母亲吃,没有效果。一日傍晚,剖开胸部取下肝一片,昏倒仆地很久。苏醒后,用衣裹着创伤,亲手用肝煮粥以进献,母亲疾病得以治愈。母亲之前膝部有挛疾,也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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