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宣政(),字正甫,南直隸鎮江府溧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史宣政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應天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三十三年(1605年)授浦江教諭,公正指出諸生優劣,有諸生周宗達並非由他舉薦,但因忤逆知縣被學使所黜,他爭辯:「生員劣而不舉則為昏庸,非劣而強為迎合則欺騙且冤枉。」事情因此得翻案,後來他陞為南京國子監助教,祭祀孔子時有御史目中無人,他就用古義說明令對方覺悟,再陞任監丞,出力考證古代禮樂。
後來史宣政外調武定州知州,革去常例羨餘錢,又清查積案、緩徵欠稅、面兌軍糧、解馬自買,旱災期間設立八十四間粥廠賑濟,擢兗州管河同知,建議積帑以便河隄潰塌有餘錢修補隙,毋須妄興工役冒充開銷,三年節帑五萬多兩金,隄防亦日益堅固,很快他也致仕回鄉。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溧陽縣志》·卷十一·人物志
*乾隆《鎮江府志》·卷三十六·名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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