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理东

青理东(),男性,四川南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62年1月,青理东出生在四川省南充县(今南充市)。1981年,青理东进入南充财贸学校商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3年,青理东毕业后到南充县(今高坪区)粮食局工作,1987年8月进入南充县(今高坪区)团委工作,期间于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2月,青理东出任南充市财政局企业科、预算科科长。1996年3月,青理东出任南充市财政收费管理局局长。1999年7月,青理东转任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副书记。2001年9月,青理东转任南充市商业银行筹备组副组长、代行长、行长。

2008年11月,青理东调任中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常委,同年12月兼任中共汶川县委书记,2009年3月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年2月,青理东调任中共雅安市委副书记。

2016年11月,青理东调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党组书记(正厅级)。青理东任职中共汶川县委书记时的县长廖敏在2023年12月落马。

2019年1月25日,青理东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3月1日,青理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29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理东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内江检方指控青理东在2003年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提拔、工作调整和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约人民币468万余元;2009年8月主政汶川期间,青理東擅自决定将某度假村项目的土地以低价出让,造成国家利益损失1153万余元;截至2018年10月,他的家庭财产尚有797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11月21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青理东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三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并且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赃款上缴国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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