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家象征

新加坡国家象征是新加坡公民认同的象征符号,体现新加坡共和国的价值信念和人民团结的凝聚精神。1959年11月30日,新加坡实现自治六个月并通过《新加坡国徽、国旗与国歌法》(Singapore State Arms and Flag and National Anthem Act 1959,简称SAFNA),明文规定国徽、国旗和国歌为新加坡的国家象征。

2022年9月13日,新加坡国会通过《国家象征法》(National Symbols Act 2022),并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旧有的《国徽、国旗与国歌法》。《国家象征法》纳入1959年以后承认的国家信约、国花和狮头符号,以及公共印章和总统象征(包含总统徽章、和);新法令扩大执行法律的管制范围,并放宽使用国家象征的部分限制,提供一个正确使用国家象征的指引。

国旗
新加坡国旗于1959年首次采用,同年新加坡在大英帝国统治下成立新加坡自治邦。这面旗帜于1965年8月9日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时,顺理成章成为新加坡国旗。

新加坡国旗又称星月旗,由红白双色平行条纹组成,左上角有一弯白色新月及五颗白色五角星;红色象征平等与友谊、白色象征纯洁与美德;新月代表新加坡是正在崛起的年轻国家,五颗五角星代表国家的五大理想:民主、和平、进步、公正和平等。 新加坡国旗不能使用作为船旗,根据新加坡船舶的归属机构,进出新加坡海域的船舶必须悬挂适用的海旗,分别是商船旗、政府船旗或军舰旗。

国徽
新加坡国徽于1959年采用,拥有与国旗相同的元素,中央的红色盾牌内缀五颗白色五角星,红色象征平等与友谊、白色象征纯洁与美德;并且尊重与马来亚的文化联系,站立在盾牌两旁的狮和虎,脚踩金叶,分别代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徽章下面的蓝色缎带,用马来语书写金字“Majulah Singapura”(前进吧,新加坡)。虽然国徽仅限于新加坡政府使用,但它也应用在新加坡货币、勋章和护照。

国歌
《前进吧,新加坡》是新加坡的国歌。这首颂歌由朱比赛于1958年创作,作为新加坡市议会官方活动的主题曲;1959年新加坡,被选为新加坡自治邦的国歌。1965年新加坡独立,《前进吧,新加坡》正式被定为新加坡共和国的国歌。根据法律规定,这首颂歌只能用马来语歌词演唱,不过官方翻译包含英语、华语和淡米尔语。《前进吧,新加坡》最初以G大调创作,2001年改为F大调低音调,据说这样可以“编排得更宏大、更鼓舞人心”。

每天清晨开始新的一天,全国学校和军营会演奏及唱颂国歌,并举行升旗仪式与宣誓效忠国家。新加坡政府鼓励公民在国家庆典或具有国家意义的场合演唱国歌,例如:国庆阅兵、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举办的国庆纪念仪式,以及新加坡代表队参加的体育赛事。

国花
卓锦万代兰是兰科万代兰属的自然杂交种,1981年4月15日被选为新加坡国花。

卓锦万代兰的培育者是亚美尼亚裔新加坡园艺家艾格妮丝·卓锦,她因花卉栽培的成就于2015年入选新加坡女性名人堂。1893年,新加坡植物园园长里德利记录卓锦女士成功将和棒叶万代兰杂交,并用栽培者的名字为其命名。 1899年,卓锦万代兰在新加坡花卉展览中获得最稀有兰花奖,卓锦女士接受这个奖后三个月因癌症辞世。

根据新加坡政府的官方说明:

狮头符号首次亮相时,部分民众认为它应该面向右侧,以体现更向前看的性质。不过,狮头原本面向左侧的造型被保留下来。

公共印章
公共印章由新加坡国徽和围绕着“Republic of Singapore”(新加坡共和国)字样组成,它代表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并加盖在官方的正式文件。它由新加坡总统办公室(President's Office)保管,只能由总统或总统授权之下使用,或是根据法律要求或允许才能使用。

总统象征
新加坡总统象征包含总统徽章、总统旗帜和总统印章。总统徽章为红白相间的四等份盾徽,盾牌中央绘有一只手持月桂枝的雄狮;上方是一弯金色新月和五颗金星,盾徽周围环绕着金色胡姬花花环;下方的红色缎带用马来语书写“Singapura”(新加坡拉,源于梵文“狮城”的马来语名称)。

总统旗帜是一面红底的个人旗帜,中间绘制白色新月和五星,其象征意义与国旗相同一致。 总统府前飘扬着总统旗帜,表示总统正在府邸工作; 总统府内或总统到场的国家仪式场合,总统旗帜会悬挂在总统座位的后面、并列在新加坡国旗的右侧,总统两侧通常有两名副官。总统旗帜在户外的阅兵仪式,同样拥有重要的礼仪目的,作为向总统敬礼的仪式环节,总统旗会在“举枪致敬”(奏国歌)的号令下从旗杆顶部展开,意味着总统抵达活动现场。

总统印章由总统徽章和围绕着“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新加坡共和国总统)字样组成,是加盖在总统文件的公章。

鱼尾狮
鱼尾狮是新加坡旅游的标志,经常出现在旅游局批准的纪念品。它由馆长于1964年设计,1966年7月20日成为旅游促进局的商标,并一直沿用至1997年;此后,鱼尾狮符号仍受到《新加坡旅游局法令》(Singapore Tourism Board Act 1963)的法定保护,必须获得旅游局批准才能使用。

鱼尾狮的名称是“mer-”(海)和“lion”(狮子)的合成,鱼身象征新加坡的过去是一个称为“”(Temasek)的渔村,在爪哇语的意思是“海城”,与马来语“湖泊”(tasek)的词源相同;狮头的设计灵感来自《马来纪年》传说,苏门答腊巨港王子桑尼拉乌他玛出海遭遇风暴,并意外登陆新加坡,他在新加坡河河口处看见一头认定是狮子的奇特生物,所以将新加坡称为“狮城”(Singapura)。

鱼尾狮雕像于1972年9月15日开幕,雕像高达8.6米、重达70吨;1997年随着滨海桥建成,人们从海滨已经无法看清鱼尾狮雕像,因此雕像被迁至鱼尾狮公园,重新矗立在富丽敦酒店前方,瞭望滨海湾方向。

另见

  • 新加坡总统
  • 新加坡总理
  • 新加坡政府
  • 新加坡货币
  • 新加坡护照
  • 新加坡荣誉制度
  • 新加坡旗帜列表
  • 新加坡爱国歌曲列表

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http://www.sg/explore/Singapore_Arms_And_Flag_And_National_Anthem_Rules.pdf Singapore Arms and Flag and National Anthem Rules] (Cap. 296, R 1, 2004 Rev. Ed.), as amended by the [http://www.sg/explore/Singapore_Arms_and_Flag_and_Nation_Anthem(Amendment)Rules2007.pdf Singapore Arms and Flag and National Anthem (Amendment) Rules 2007] (S 37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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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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