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宣裕)|198x198px]]
NONO性醜聞是2023年臺灣#MeToo運動中被揭發的一宗性醜聞事件,涉及男藝人NONO(陳宣裕)。
案情
2023年6月19日,有網友指控某知名搞笑藝人是性騷擾加害者,線索指向藝人NONO。NONO透過經紀人回應對此事完全沒印象。受害者因而於晚間再度發文,稱「歡迎提告」,並且透露,10年前還是新人的她在某次錄影時,被一名來賓要電話號碼,對方藉口送她回家,結果在車內遭對方強吻、揉胸,險些被性侵,所幸對方並未得逞,對方還說:「不要緊張!一回生二回熟」,完全沒有一句道歉。對此,NONO透過經紀人表示:「對此事件毫無印象,不知道如何回應」。針對NONO的否認聲明,受害者於21日召開記者會回應。同日,NONO宣布停止演藝工作。
6月29日,網紅直播主「小紅老師」因不滿NONO在相關指控一星期後毫無道歉誠意,便在臉書上公開相關證據,並且詳細列出NONO這20年來所侵犯的對象與過程。同日晚上,網紅馮語婷在臉書發文,表示NONO開車載受害者開往汽車旅館性侵兩次,並貼出NONO在車上摸女性大腿的照片,以及LINE對話截圖等相關物證。
司法調查
6月30日下午「小紅老師」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NONO涉嫌性騷擾、性侵害、性侵未遂、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並表示受害人數已增至25人,也透漏有13年前的目擊證人願意協助。」截至7月3日,據統計,受害者至少增加到30人,台北地檢署也正式立案偵辦調查。
7月12日,一名施姓化妝師出面具名指控NONO在《終極一班3》拍攝期間多次對她性騷擾和強制猥褻,該化妝師以電擊棒反制才安全脫身。
8月2日,檢警搜索NONO住處,並將其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諭知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
2024年5月17日,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認定NONO藉體型優勢強行侵犯6名被害人,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7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出,NONO在2011年至2013年某晚,前往北市中山區一家時尚生活會館,指名由一名女員工提供按摩服務,期間NONO突然起身暴露下體,性侵得逞。另案發生在2011年底,NONO透過Facebook Messenger傳訊息邀約另一女見面,開白色梅賽德斯-賓士接送時,對被害人強制猥褻。這兩起案件原本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在2023年更多NONO的受害者站出來,使得案件重新受到關注。高等檢察署兩度發回重查,最終士林地檢署決定提起公訴。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2024年7月9日首度開庭,由律師李勝琛和陳湘傳委任NONO辯護人。擔任吹哨者的網紅小紅老師表示,已經做好咬死不放的準備,並感謝吳宗憲和秘密證人出面指證。
2025年2月,第7度開庭,NONO否認所有罪行,且請求法官判無罪。
2025年5月,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依照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個月徒刑,其餘6項罪名無罪,全案可上訴。唯一認定有罪是2011年陳宣裕載一名節目認識的被害女子至大稻埕河濱停車場,企圖性侵未遂,並有親友證詞佐證。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認為,儘管NONO宣稱不會出國,律師亦表示NONO沒有出境可能,但NONO犯罪嫌疑容屬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NONO自7月2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全案仍可抗告。
2025年10月16日,二審開庭,臺灣高等法院採取不公開審理。同月22日,又因遭控於按摩會館性侵、車內猥褻兩名女性的案件,現身士林地方法院首開庭。
同年12月11日首度召開審理庭訊,傳喚NONO、2位證人調查;檢方雖全部上訴,但認定NONO對一審判無罪的6位被害人事證明確,並未追加聲請調查證據。
2026年1月29日,再度開庭,並傳喚2名證人。
2026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2年6月刑度。
反應
曾與NONO合作的「艋舺雞排」聲明,早已在2019年底終止代言合作關係、不做任何回應,並強調「尊重兩性平權自主」。NONO與友人創立的「虎霸炸物」也暫停合作計畫。
律師馬在勤在節目《新聞挖挖哇》上表示,朱海君無法確認小紅老師等受害者指控是否為真,目前只能先選擇相信老公,等到法律判決出爐才會對這段婚姻做出取捨,更直指朱海君的最大武器就是判決書,一但NONO不願意離婚,她就可以拿起訴書當素材談財產分配等問題。
律師廖芳萱表示,如果法院最後認定7項犯行都屬實,且NONO沒有跟任何被害人達成和解,保守研判至少判刑10年以上,會比之前因性侵3女入獄服刑的藝人秦偉還要重。
企業家陳昶延(486先生)資助受害者們200萬律師費,並於Facebook表示,作為這起訴訟中幕後的支持者,我資助了所有告訴人的律師費用,目的從頭到尾只有一個:讓沉默的聲音被聽見,讓真相有機會走上檯面。
律師蘇文俊於Facebook表示,多數人認為NONO獲判2年6月,刑度極輕,但他對二審的結果更加悲觀,全部無罪的機率不小,因為目前看起來皆只有被害人的證述,唯一一個有罪的,他推測原因應是被害人能證明有去過他家。
言亭國際法律事務所李宜諪律師表示,如果NONO二審想要拼無罪或緩刑,條件是坦承犯行、和被害人和解,且被害人原諒並答應法院給予緩刑才有機會,只是目前來看,被害人意願跟社會輿論可能不易緩刑。
藝人吳宗憲開直播表示,我當時被傳喚作證,檢察官只是詢問我對演藝圈的了解,並未針對特定人,對我也非常尊重。
律師李怡貞轉發NONO的新聞在Facebook表示,有時候,有的人以為不起訴就沒事了,其實訴訟真的不是你想像的那樣……還沒結案前都必須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影響
自從NONO陷入該案而失去工作來源,家庭經濟重擔轉由妻子朱海君撐起。朱海君雖未涉該案,卻遭受輿論波及,對外不回應爭議,社群更新也銳減。
參見
- #MeToo (臺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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