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花塔,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建桥街道,是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
简介
始建于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明、清两代曾重修,1918年又修。原在添福巷,1964年移至汉阳公园复原。
据《宋史·五行志》记载:
这一简单记载被后人牵强附会,增加了许多细节。明刑部侍郎吴廷用写有一首诗,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冤案受害者的同情与不平,以及对贪官、昏官的恨之入骨。该诗名《石榴花塔》,曰:
该塔现位于一石台之上。石台两侧有登台的人字形石阶。该塔立于石台中央,面西背东,三级六面,塔内实心,由青石建造,逐层收分,高约4米,底径约1米,顶层正面镌刻“石榴花塔”四字,第二层刻碑文,记录建塔原因和冤案的情况,西北面刻“迁移小志”。
该塔周围种植着四排数十株石榴树。
文物保护情况
1983年4月7日,被武汉市人民政府评为第二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
其作为文物的保护范围为:四周均至塔基外十五米。
其作为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为:东、南面至保护范围外五十米;西面至永丰堤道路规划红线;北面至保护范围外四十米。
相册
石榴花塔.jpg|全览
石榴花塔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20210928.jpg|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石榴花塔上.jpg|塔身“石榴花塔”四字
石榴花塔112746.jpg|塔身碑刻
参考资料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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