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地政處

地政處()是香港政府地政總署轄下的專責辦事處。地政處由總部辦事處、多個專業事務組及12個分區地政處組成,主要職責包括批地、估價、收地、產業管理、契約續期修訂、斜坡維修、執行契約條款、土地管制和管理、寮屋管制等。地政處由兩名屬於D3首長級公務員的首席政府地政監督主管,分別為副署長/一般事務和副署長/專業事務。

地政處職責
地政處負責管理空置的政府土地,就私人土地的違契情況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並接受業權人提出的契約修訂申請。地政處會以公開招標方式批售政府土地,或將合適的政府土地以私人協約方式批作指定用途。地政處負責徵收私人土地,推動新發展區和基建工程,又協助收購私人物業,推行市區重建計劃。地政處會檢查及維修由地政總署負責的已登記人造斜坡。地政處也負責審批新界小型屋宇(丁屋)的申請。

地政處架構
組織架構
歷任地政處主管
1998年3月21日起,主管地政處的首席政府地政監督(一般事務)和首席政府地政監督(專業事務)職稱分別變更為地政總署副署長(一般事務)和地政總署副署長(專業事務),職級仍為首席政府地政監督(首長級薪級第3點)。

副署長/一般事務
副署長/專業事務
注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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