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治理指运用水利工程防止黃河造成的災害,保護生態環境和流域居民安全。黃河流經黃土高原,自古以來因含沙量高、易泛濫改道而聞名。如果簡單修建河堤防止汎濫,泥沙就會淤積,在下游形成地上河。
黃河治理是一個綜合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政治神学議題,也是歷代中國統治者的難題,黃河決堤往往意味著大規模的流離失所和王朝換代。「聖人出黃河清」,是否能治理好黃河,和古代政權統治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穩定性息息相關。
歷史
傳說中夏王朝就是組織治水的大禹開創的。中國國家的起源和黃河治理的大規模組織有關。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開始大規模的水工建設,包括疏浚河道。漢武帝時期,趙國中大夫白公擴大了工程規模,修建鄭國渠,更加系統地治理了黃河。
隋唐時期,黃河的治理著重於加固堤防和疏浚河道。
明代潘季驯采用「束水冲沙」、「蓄清刷黃」和黃淮綜合治理的方式治河。
20世紀50年代以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黃土高原植樹固沙,並修建小浪底等水庫,采用每年同时集中泄洪,河底爆破,机械清淤等方式,或能將黃河下游河槽冲深,以達到長期治理。
延伸閲讀
- 黃河清
- 小浪底水庫
- 保衛黃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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