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贡院

湖南贡院,是位于今中国湖南省长沙市的贡院。旧址包括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在顺治三年(1646)至雍正元年(1723)的78年间,湖广共举行了26届科考,累计选拔了2204位举人,但湖南籍举人数量仅440人,占比不到20%。面对这一不均衡的现状,湖南的士子们感到强烈的不满,并多次上书请求在湖南设立独立的贡院,以便举行本地的乡试范围包括现在的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山路百货大楼、五堆子等处,今长沙三角花园是湖南贡院大门所在地。

清光绪三年(1877),时任湖南巡抚王文韶改建贡院,使之达到空前规模,号舍从原来的8500间增至11000多间。

后世影响
清雍正二年(1724),湖南贡院举行湖南首次乡试,入试考生近万人,是之前考年赴武昌乡试人数的近五倍。

从顺治三年(1646)至雍正元年(1723)的78年间,湖广举行乡试26次,共录取举人2204名,然来自湖南的考生仅有440名,平均每科16.9名。而从雍正二年(1724)到光绪八年(1882)的74科乡试中,湖南的中举人数达3888名,平均每科录取人数达52.55名,是两湖南北分闱前的三倍多。湖南乡试的应试人数和中举数都显著增加。

湖南籍举人在会试中试的名额,更是从分闱之前平均每科3人左右飙升。分闱后的雍正二年(1724)湖南举人参加会试得中8人,自同治二年(1863)后每科中试者在10人以上,至光绪年间一般每科为12人以上。

清代前期(1840年前),官至总督、尚书、大学士的14个湖南人中,有12人是在分闱之后,其中包括了陶澍、贺长龄、曾国藩、胡林翼。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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