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木汗 (哈萨克汗国可汗)

哈斯木(),哈薩克汗國第四代可汗,他是賈尼別克的兒子,巴蘭杜黑汗的堂兄弟。

他之前是巴蘭杜黑手下一位蘇丹(王子),娶了蒙兀兒斯坦(东察合台汗国)羽奴思汗的女兒後,勢力更大,在1508年-1509年,昔班尼大舉入侵哈薩克汗國南部,哈斯木迎戰,烏茲別克人聽到哈斯木汗來臨,不敢應戰,昔班尼一直撤退,去到波斯薩非王朝邊界,被伊斯邁爾一世殺害,哈斯木在1511年放逐了巴蘭都黑,他在1511年死在烏茲別克一帶。

其统治期间,统一哈萨克诸部,联合东察合台汗国,与昔班尼汗进行长期战争。领地南包锡尔河流域及其诸城,东南抵七河流域,东北达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西至雅克河流域。首府从锡晏那克城迁至土耳克斯城。1513年,与赛德汗结盟反对塔什干统治者。与邻近地区特别是中亚农业区和城市进行频繁贸易。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出现兴盛局面。因治绩显著,被誉为哈萨克汗与苏丹中最坚强者。

哈斯木汗是哈薩克汗國力量的真正奠基人,葉爾羌汗國的米尔咱·马黑麻·海答儿(哈斯木是其姨父)說,哈斯木在欽察草原上號令一切,勢力極大,除了朮赤汗沒有人有他那麼大的權力,他在外交上聯盟蒙兀兒斯坦,嚴防瓦剌、烏茲別克,得到塞蘭城,但圍攻塔什干失敗,內政上,制定第一部哈薩克成文法《哈斯木汗法典》(又称《哈萨克汗国名鉴》),當時人口一百萬,軍力30萬,由阿爾泰山至伏爾加河西岸,也有哈薩克人居住。

哈斯木法典,內容有五部分,財產法,刑事法,兵役法,使臣法,民事法。

資料來源
*《新疆民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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