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來庭(),字原道,號淮浦,南直隸廬州府無為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吳來庭是萬曆四年(1585年)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授北通州知州,在當地修葺學宮、興建書院、疏通河道、開墾土地,擢刑部浙江司員外郎、郎中,處理楊應龍等大案,釋放冤者、誅殺罪魁,外任貴陽知府,招撫苖民,為政不避權貴,懲治外戚蘇某與所屬土司軍衛勾引劫掠,陞銅仁兵備道,但到任後他卻力辭回鄉。
家族
曾祖吳璟,天順六年舉人,商城知縣;祖父吳岱,歲貢,茌平訓導;父親吳應奎,選貢,周王府教授。
引用
參考文獻
*嘉慶《無為州志》·卷十八·人物志一
*光緒《續修廬州府志》·卷三十三·宦績傳一
*顧充《古雋考略》·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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