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利杀人冤案

刘凯利杀人冤案是一起已被平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冤假错案。办理该案的公检法机关使用电击生殖器等暴力手段对被被其怀疑杀害一名窃案嫌犯的盗窃案受害人刘凯利进行刑讯逼供,并以此获得虚假口供并将其作为证据将他定罪并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凯利被关押两年后,此案疑似真凶刘铁军因另案被捕并于在押期间供称此案系他所犯,然而在各级公检法机关互相推卸责任之下之下,刘凯利仍被继续关押,直到引起媒体关注后才于2013年才被改判无罪释放此时他已被错误关押17年之久。

案发经过
1996年11月28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时任黑山县水泥厂工人的刘凯利家中遭入室盗窃,被窃物品中包括一个存有1000余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折。刘凯利随即向警方报案,而他的夫人阎文华则前往银行挂失存折。阎文华在银行正好遇到一名少女走出来,经银行职员告知,这位少女刚拿着他家准备挂失的存折前来试图取钱,但因为说错了存折主人姓名,银行没让她取。阎文华赶忙追出银行,但这位少女随即进入了一家娱乐场所并消失无踪。经过打听,阎文华被告知这位少女名叫张晓静,一年前辍学并经常出入这家歌舞厅,阎文华随即向警方报告了这一情况。9月16日,辽宁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在刘凯利服刑的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再审开庭审理此案。9月24日,辽宁省高院公开宣告刘凯利无罪,当庭释放。此时刘凯利已50岁,而在他被关押期间为他四处奔波鸣冤的母亲亦已在他的案件平反前离世。

参见
类似案件

  • 张氏叔侄冤案
  • 呼格吉勒图案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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