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傑

黎傑(,)是香港日佔時期九龍憲兵隊特高課一名華人密探,戰時對盟軍人員進行偵查和刑拘活動,參與虐待多名被捕者。他於香港重光後被逮捕,經香港法庭審訊後被判絞刑。

簡歷
黎傑戰前曾於九龍巴士任職票務稽查員。12月11日九龍淪陷前,他被目擊與約10名大漢駕巴士到勝利米鋪搬走白米六包,曾試圖用鎚子打開夾萬不果,遂將整個夾萬抬走,他於九龍淪陷後隨即加入九龍憲兵隊,在特高課三等曹長吉本(Yoshimoto)底下擔任密探,持有憲兵隊身份證明和手槍。日佔時期期間他對盟軍人員進行偵查和刑拘活動,在金巴利道69號虐待多名被捕者。他於香港重光後被逮捕,還押至1946年4月受審,經香港法庭審訊後被判絞刑。

通敵案審判
黎傑一案由督察巴特利(S.I. Bradley)負責,1946年1月至4月於赤柱監獄進行認人手續。黎傑與其他五名通敵者是戰後首批被控叛國罪的疑犯。1946年4月4日,案件於中央裁判署進行初審,法官為關祖堯,主控官為史美(R. S. Smith),他沒有辯護代表。黎傑被控於1944年6月15日至1945年6月期間,在香港內有叛逆英王之行為,合共有罪名12條。1946年5月28日轉到高等法庭正式審理。法官是署理按察司威廉士(E. H. Williams),主控官是蘭士杜(A. Lonsdale),辯護律師是白朗尼(B. A. Bernacchi),黎傑否認所有控罪。

受害人和其親屬的證詞節錄如下:

黎澤甫(Lai Chak-po),英軍服務團成員,1944年6月15日遭森山一(Moriyama)、黎傑和劉炯仁拘捕。黎澤甫與其他被捕者先被押到金巴利道69號,被捕人當中還包括他的外父和他幾位舅子(葉耀庭、葉錦榮),一行人再被押到憲兵隊本部,黎澤甫被森山和通譯井上神奈雄審問,同時遭灌水和毆打,遭拘留15天,期間他看到葉錦榮被森山、黎傑和劉炯仁虐待。1944年7月1日,黎澤甫被押到赤柱監獄囚禁6個月,期間被審問和虐待。1944年12月7日,他因間諜罪名被日本軍事法庭被判死刑,後改判終身監禁,1945年8月獲釋。

葉耀庭(Yip Yui-ting),1944年6月16日遭黎傑、森山一等人拘捕。他被押至憲兵隊本部,被囚禁15天。6月20日,他在囚禁期間聽到鄰房已被捕的弟弟、英軍服務團成員葉錦榮(Yip Kam-wing)慘叫,出來時一拐一拐。葉耀庭後來被解往赤柱監獄囚禁44天。獲釋後,森山和黎傑通知他其弟因腳病死亡,他到赤柱監獄領屍時留意到其弟心口瘀黑,體質似缺乏營養。

楊月萍(Yeung Yuet-ping)與梅少馨的表哥、英軍服務團成員黃永添(Thomas Wong Wing-tim)同住,1944年5月黎傑和劉炯仁到場調查黃下落。楊翌晨被押到金巴利道69號審問。楊後來被押到赤柱監獄囚禁40多天,當中一星期無法飲水和進食,沒有被控告便被釋放。

陳耀芳(William Chan),1944年6月19日被黎傑、黃佐治和劉炯仁等人拘捕,約一個月後被釋放。1945年3月,陳再度遭憲兵隊拘留,6月入廣華醫院治療,傷勢嚴重,全無知覺。陳母劉松娣最後一次到醫院探望兒子,當時陳的頭部已被毆至腫脹,難以醫治,數日後死亡。陳的表妹陳秋桃也曾被囚,獲釋六天後死去。

蘇成漢(So Sing-hon),因被黎傑發現藏有收音機,於1944年6月被劉炯仁拘捕。黎傑向其妻梁惠玲(Yeung Hing-hung)勒索四萬元軍票換取丈夫釋放。後來,黎傑通知蘇的家屬去見他,怎料是見其屍體,在灣仔殯儀館其到丈夫的屍體,梁惠玲與妹妹梁寧巧和小叔蘇成恩領回屍體,全身遍體鱗傷瘀黑。

林巴芝洛(Rampal Ghillot),印度人,1944年6月遭黎傑等人拘捕。6月25日,他在金巴利道69號目睹朋友蘇成漢遭受水刑,後押至赤柱監獄,遭黎傑棍毆,其中一次因未獲批准開始吃飯便被毆。他被日本軍事法庭判處12年監禁,數月後獲釋。黎傑回應林巴氏的證詞:「英軍有像你這些情報員,我想很多都會死掉了!」1946年7月,高等法庭接受黎傑上訴,經覆審後被法官按察司白樂高爵士(Sir Henry Blackall)駁回。

參見

  • 香港日佔時期通敵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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