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誤殺()是指犯罪者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殺死一個人,而該情況會導致一個合理的人情緒或精神受擾,以致無法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緒。故意誤殺是誤殺的兩種主要類型之一,另一種是非故意誤殺。
激怒
激怒為殺人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充分」或「合理」的激怒是故意誤殺與謀殺之間的分別。如果激怒會導致一個合理的人喪失自我控制,激怒就被認為是充分的。
心態
殺人意圖
故意誤殺需要與謀殺相同的意圖。當被告人的被否定或因充分的激怒而減輕時,謀殺控罪就會減輕為誤殺。
参见
- 誤殺
- 激怒 (法律)
- 喪失控制 (免責辯護)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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