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博士

準博士ABD, all but dissertation) ,代表「滿足了除博士論文外的所有條件」的博士生學習狀態。準博士一詞源於北美,有時帶有詼諧自嘲的意涵,泛指「還未取得博士學位便離開研究所」的學生。

各地用法
牛津英語詞典收錄該詞,稱博士生「完成博士論文之外所有取得博士學位的必要條件」即為本詞條所謂之「準博士」。準博士之資格在美國以外,有時沒有相關規定,甚至不須參加正式考試,只須完成該校所的相關要求即可取得。以昆士蘭科技大學高等學位學程規定為例,博士生在完成任何必修課程或通過考試之前,僅註冊、開始就讀博士學位課程,即可被稱為「準博士」。

若不論詼諧自嘲意涵,「準博士 (ABD)」與「博士候選人 (Ph.D. candidate)」,有時並非同一概念;以國立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為例,準博士資格距離博士學位取得,似較博士候選人更為靠近。根據中華民國 2018 年修正通過之《學位授予法》第九條第一項,對博士候選人規定僅須具備:一、修滿應修學分。二、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而部分院校研究所於博士修業認證實務上,對於「參加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之資格」的認定,或有不同,只要有任一除了博士論文外之畢業充要條件未被納入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應考資格時,則準博士資格,將較博士候選人資格還要嚴格。換言之,也唯有將「除博士論文考核通過以外之所有其他畢業條件都納入認定」時,準博士與博士候選人二詞條之意涵,方為等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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