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廣民()早年曾經參與四海幫,生長於屏東六塊厝眷村子弟,後於台北發展事業,為當時的北漂青年,現新加玻國際大舞廳董事長。
他被小弟指控策劃犯下2018年發生的3400萬元搶案,一審台北地院判郝10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相關證人翻供,改稱郝廣民未參與分贓,法院認為前後證述不一、證據不足,2021年4月改判無罪,之後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郝確定無罪。
参考文献
郝廣民()早年曾經參與四海幫,生長於屏東六塊厝眷村子弟,後於台北發展事業,為當時的北漂青年,現新加玻國際大舞廳董事長。
他被小弟指控策劃犯下2018年發生的3400萬元搶案,一審台北地院判郝10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相關證人翻供,改稱郝廣民未參與分贓,法院認為前後證述不一、證據不足,2021年4月改判無罪,之後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郝確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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