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理(),字子中,浙江湖州府安吉縣鳳亭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郎理是洪武二十年(1387年)的應天鄉試舉人,二十二年(1389年)授戶部主事,洪武帝命他到山西徵收歉收欠稅,未成行適逢打雷震動謹身殿,於是洪武帝決定大赦免除欠稅,唯不久改為只免除三分稅收,他於是面見洪武帝,從容地說:「陛下效法堯舜治國,德教行於百姓,恩澤遍及四海,現在出爾反爾,是置天下如何?而且山西饑荒,人民皆餓死,取得的並非其有,似乎和古代兩稅三限之法違背,為臣不敢奉命。」洪武帝大怒拿起木杖杖打郎理,令木杖折斷鑽進左股,他也不為所動,並再次陳辭拒絕督徵,對方怒叱下令把他棄市,臨行刑時他和兄弟相持而哭,並說:「吾兄不必淚潸潸,志士忠臣死當閒,今夜不須尋宿處,夢隨流水到家山。」從容就義。不久洪武帝後悔,說:「朕之忠臣何殺之!疾也!」誅殺監刑者,並賜祭馳驛歸葬,追諡忠烈。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安吉縣志》·卷十二·人物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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