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飞洋,广东劳工组织行动者,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负责人。1996年毕业于广东广州的华南师范大学,在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工作一段时间后,在1998年参与到劳工组织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后成为机构负责人。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是一家协助工人法律维权的劳工NGO,曾飞洋工作期间也积极参与到广东工人集体行动中,例如协助工人通过集体谈判等形式来讨薪,他曾参与到东莞裕园鞋厂、广州利得鞋厂的罢工行动中。工人向他赠送了一块写有“工运之星”的牌匾。2016年9月曾飞洋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主要原因是他协助利得鞋厂的罢工。
劳工活动
曾飞洋在1999年成为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负责人,并主导该组织转型为非营利组织,初期主要为工人做普法工作,以及探访工伤工人并协助他们维权。2008年金融危机后,大量工厂面临关闭和搬迁,也催生出大量的工人维权事件,曾飞洋在2010年后,协助了多起工厂工人的罢工维权。他认为工人个体维权的力量单薄,所以转以集体罢工和集体谈判的形式为工人维权。
案件及判刑
2015年12月3日,曾飞洋被广州市警方拘留。2016年1月8日,他被正式逮捕和起诉,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学者王江松认为这一判决是“典型的秋后算账”,因为利得鞋厂经过几轮的集体谈判,最后签订的劳资协议有政府的公章,而在集体行动期间,警察也没有驱散工人,说明警方和镇政府认可劳资谈判和协议的合法性。 该文章刊出时,曾飞洋仍在拘留中,也未被起诉,而律师并未能与他会见。曾飞洋的母亲陈文英对这文章的回应是“不相信”,并起诉新华社及文章作者,指其侵犯了曾飞洋的名誉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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