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中国人民银行被骗案,是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发生的一起钱款被骗案。
1960年3月18日,对外贸易部职员王倬因对工作待遇不满,伪造总理签名的信函,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拨款20万元人民币送往民族饭店,并以假身份接收钱款骗取20万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随后向公安部报案,1960年4月4日,王倬被公安部下令逮捕,并被判处死刑。
背景
二十世纪五至六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欺诈事件少有发生,人们对诈骗类案件警惕性不足缺乏防范。同时,党和国家领导人极高的威望导致许多政府官员养成了对领导批示立即执行的习惯,很少怀疑查证批示的真伪。
经过
1960年3月18日下午,王倬来到北京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自称来自国务院办公厅,将一封署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公文急件交至中国人民银行,信函称:。
调查与审判
此案引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要求公安部迅速破案。公安部接到指示后,立即部署侦破工作,由时任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负责此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范围内彻查,直接通知各地警方,并动员人民群众,号召全社会深挖线索,发动一场破案的“人民战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范围内形成舆论上的压力。
调查过程中,公安部治安局技术处文检组组长刘文与公安部经济保卫局一处内情组组长汪春耀鉴定认为,该信件的纸张为外贸部所有,笔记写法为财会人员。
1960年4月2日傍晚,专案组技术鉴定人员紧急进入外贸部,在对档案文件进行检查中发现了“赵全一”的名字,该档案所有人为外贸部出口局科员王倬****。4月3日夜,北京市公安局传唤并拘留了王倬,随后,在其住处搜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被骗的人民币191453元及大量被焚烧的残币、被剪碎的衣服等赃款证物。4月4日,时任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向周恩来汇报后与副部长杨奇清下达逮捕王倬的命令。王倬在审讯中供称,因对外贸部工作待遇低不满,产生诈骗念头。他在单位见到总理批示文件通行无阻,便伪造总理批示,窃取国务院旧信封加以涂改,诈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万元人民币。
1960年7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诈骗罪判处王倬死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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