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總監()是多個國家警務部門的高級警務人員。該警銜通常指警務部門內大區指揮部的負責人,在許多國家指全國最高警務人員。
現存警務總監
孟加拉
在孟加拉,警務總監領導孟加拉警察。
加納
在加納,警務總監領導加納警務處。
肯尼亞
在肯尼亞,警務總監是最高級警務人員,領導肯尼亞國家警務處。
馬拉維
在馬拉維,警務總監領導馬拉維警察隊。該職位由馬拉維總統委任。
馬來西亞
在馬來西亞,警務總監領導皇家馬來西亞警察。
尼泊爾
在尼泊爾,警務總監是尼泊爾警察及武裝警察隊的最高警銜。
尼日利亞
在尼日利亞,警務總監領導尼日利亞警察隊。
巴基斯坦
在巴基斯坦,各省警務總監領導各省警察隊。
塞拉利昂
在塞拉利昂,警務總監領導塞拉利昂警察。該國警察部隊是非洲歷史上最悠久且持續運作的警察部門之一。警務總監由副警務總監及數名助理警務總監協助。
斯里蘭卡
在斯里蘭卡,警務總監領導斯里蘭卡警察。
坦桑尼亞
在坦桑尼亞,警務總監是坦桑尼亞警察隊的最高警銜。
烏干達
在烏干達,警務總監是烏干達警察隊的最高警銜。自2001年以來,這一職位一直由烏幹達人民國防軍的一位二星少將擔任。
已廢止
北愛爾蘭
在北愛爾蘭,前皇家阿爾斯特警察(現已由北愛爾蘭警務處取代)的首席警務人員稱為警務總監。1970年該職位更名為。
英屬印度
英屬印度時期,英國國會曾為印度頒布《》。該法令設立了一支新的警察隊伍,稱為高級警務處(Superior Police Services),後被稱為。最高警銜為警務總監。
巴勒斯坦託管地
在巴勒斯坦託管地,警務總監領導巴勒斯坦警察隊。託管地末任警務總監為尼科爾·格雷(Nicol Gray)。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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