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可(),洛林及巴爾女公爵(1624年—1625年在位),1625年至1634年期間擔任洛林公爵夫人。妮可出生於南錫,是洛林及巴爾公爵亨利二世和的女兒。
早年
由於沒有兒子,瑪格麗塔和亨利試圖為他們的大女兒妮可爭取洛林和巴爾公國的繼承權。父親因為沒有兒子,想把洛林公國留給妮可,但是前洛林公爵勒內二世的一份所謂的遺囑明確指出,該公國不能繞過男性血統。然而,亨利二世的弟弟,妮可的叔叔沃代蒙伯爵法蘭索瓦,聲稱薩利克法適用於洛林,拒絕妮可的繼承權利 。在與男性繼承人談判後,妮可於1621年5月23日與沃代蒙伯爵法蘭索瓦的長子查理結婚。他們二人並沒有子嗣。
洛林女公爵
妮可的父親亨利二世於1624年7月31日去世。她因此在母親的支持下成為洛林公爵夫人。
1625年11月,妮可的權利受到她的叔叔兼岳父弗朗索瓦·德·吉斯以及她的堂弟丈夫的挑戰。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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