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水大橋倒塌事故()發生在1994年10月21日的早上,當時聖水大橋上段的桁架突然倒塌,掉入首爾的漢江,導致32人死亡,另外17人受傷。事故原因包括了焊接瑕疵、鏽蝕的伸縮鉸鍊,以及維護不當。這次的橋梁崩塌只是南韓現代化過程中一連串災害的其中之一,其他事故還包括1987年的遊船火警、西海轮渡沉没事件、韓亞航空733號班機空難、1993年的無窮花號事故,以及1995年大邱上仁洞氣爆事故和三豐百貨店倒塌事故。
背景
聖水大橋於1977年4月9日開始興建,並在1979年10月15日由東亞建設工業公司完工,建設成本為115.8億韓元(相當於2017年的690億韓元)。當時,外國公司無法參與該建設合約,導致國內建設公司為了回應軍事獨裁者朴正熙的漢江南部發展計畫,面臨日益增大的需求,進而使資源變得吃緊。這座懸臂橋設有四條車道,寬19.4公尺,全長1,160公尺,且車速限制為60公里/時。除了其功能性,橋的設計也特別強調美學,這使得它和當時的其他橋梁有所不同。聖水大橋是漢江上的第11座橋梁,有效地減輕了附近的永東大橋和漢南大橋的交通壓力。。
1992年,第二座幸州大橋在建設中發生崩塌事故,幸運的是,此次事故未導致任何人員傷亡。同年稍晚,昌盛大桥,位於南海及南慶尚道,在與聖水大橋相似的情況下也發生了崩塌。當時,建設合同往往會頒發給那些承諾能最快完成施工的公司,這樣的制度激勵了公司以低成本和匆忙的方式進行建設,導致安全措施被忽視。東亞建設提出的聖水大橋投標價格只是當初預估成本的一半。這種趕工的方式被認為是韓國"빨리빨리"(ppalli ppalli,意指“快速、迅速”)文化的一個不良反映。
聖水大橋連接了河北的城東區與河南的江南區,是首爾最繁忙的橋梁之一。。隨著江南地區的逐步發展,這座橋每日的車輛流量急增至16萬輛。大橋的南方是奧林匹克大路。從該橋建成至其崩塌的15年間,由於其使用年限不滿20年,它只接受了針對老化的基本檢查,並未進行深入的詳細審查。
坍塌
1994年10月20日,也就是大橋倒塌的前一晚,首尔特别市厅的工人於晚上9:30在大橋上鋪設了一塊小型鋼板,目的是為了覆蓋一處位於接縫處的大裂縫,這個位置距離後來崩塌的地點約50公尺。原先計畫於當天進行的橋梁修復工程。
在早上7:38,當正值上班高峰時段,聖水大橋北邊長約48公尺的一段突然坍塌,跌落至下方大約20公尺深的漢江中。有生還者表示,坍塌時的聲音如同打雷般震耳欲聾。橋上的車輛平均速度約為40公里/小時,事故涉及六輛車,其中包括一輛警車和一輛載有31人的公車。那輛警車裡有11名警察和輔警,他們因被評選為模範警員而出勤、首爾教育大學的學生、首爾警察、漢陽女子中等學校教師各一名
- 來自於城東區杏堂洞的八名舞鶴女子高等學校和一名舞鶴女子中等學校的學生
- 兩名安岩初等學校的教師。
公車上的兩名乘客在墜落後幸存,但在等待緊急救援時不幸去世。受害者被送往首爾的六家醫院進行治療,其中包括國家警察醫院,而32名罹難者的遺體被送往首爾的15家醫院。其中也包括40歲的Adele Aida,她是來自菲律賓的非法移民,當時正在前往韓國的菲律賓人聚會。初步報導錯誤地報告了超過40人死亡,這是因為警方誤將死亡和受傷的名單混合或將死亡人數計算了兩次。到了上午9:40,韓國海軍的潛水救援隊派遣了20名潛水員到現場,專門負責從河中搜尋並打撈遺體。總共動員了1,500人。經常有載重超標的車輛携帶超過其最大容量的負荷通過該橋。這促使了對漢江大橋上的超載車輛進行打壓,出於對發生類似倒塌的恐懼。在大橋倒塌之後,還揭示了首尔特别市厅曾計劃通過調撥車道將大橋從四車道擴展到五車道。倒塌後對橋梁連接處進行射線檢測,111個連接部位有110個存在缺陷、焊接未焊透等情況,厚度18mm的母材只焊進2至8mm”原始的白皮書因公開受害者的個資而受到批評,只有未成年人和十一名警察的個人資料被省略。此外,原始白皮書還公開了每位死亡受害者家屬所獲得的確切賠償金額。
法律程序
事發後不久,檢察機關立刻對「東亞建設」展開刑事偵查。四天之後,檢方發現「東部公司」在二月至四月期間,曾向首爾市政府提交了關於橋樑損壞的報告。這些報告明確指出,支撐聖水大橋的鋼樑急需維修,並附上了橋上損壞的照片。10月26日,首爾市府建設部門的主管以及另外六名官員因未進行日常檢查而偽報大橋安全,被檢方帶走。首爾地方檢察署的偵查顯示,因此次大橋倒塌事件,共逮捕了17人:包括四名首爾市府官員、七名「東部公司」官員,以及六名「東亞建設」官員。但檢方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前首爾市長李元鍾知道大橋存在倒塌的危險,因此他並未被逮捕。
這17名被告在首爾第七刑事地方法院由法官金東煥(김동환)集體受審,庭審於1994年12月15日開始。來自「東亞建設」的被告被控犯有犯罪疏忽造成死亡、受傷、交通阻塞及車禍的罪行。而首爾市府和「東部公司」的被告則另外被控涉嫌公文偽造、使用偽造的公文、私人文件偽造以及使用偽造的私人文件。來自「東亞建設」的被告辯稱,由於橋樑是在15年前建造的,因此疏忽殺人的五年時效已經過去。然而,法官裁定犯罪疏忽的時效應從事故之日算起,而非建造之日,這一裁決隨後也得到了上級法院的支持。官員們在作證時表示,他們並不知道有任何劣質施工的情況。。
1995年4月20日,地方法院判決16名被告有罪,唯獨施工現場經理申東賢(신동현)被判無罪,理由是申先生不可能知曉橋梁焊接的任何缺陷。首爾地方檢察院對這些決定立即提起上訴,案件隨後被移交到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首爾東部建設辦公室的前主任呂勇元(여용원)被判處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他之前被判兩年徒刑,緩刑四年。
首爾市道路維護辦公室的前主管金載錫(김재석)被判處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三年。首爾市的建設監督金碩基(김석기)和李宇淵(이우연)都被判處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三年;而李宇淵則另外被判處一年的有期徒刑,緩刑兩年。東亞建設的前副總裁金明年(김명년)和公共事務經理張來益(장래익)均被判處兩年的有期徒刑,緩刑五年。部燕鋼鐵廠的技術總監李奎大(이규대)被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緩刑五年,並接受了下級法院的裁決,認定東亞建設工業公司因聖水大橋的劣質施工而犯有犯罪疏忽。事發後,總理李榮德想辭職,但是總統金泳三認為現在應該著重於改善安全措施,而不是換人。不過,首爾特別市市長李元鍾當天晚上7點提的辭呈卻被批准了。
金泳三總統於10月23日召開內閣會議,呼籲淘汰建設業中的不良公司,並修訂法律以加強檢查的深度和廣度。隔天,金總統在國家電視上發表他任期的第二次正式道歉。他表示,自1960年代以來,南韓的迅速發展帶來了正面和負面的結果,他的政府將承諾將對韓國人的所有風險降到最低。接著,他道歉表示,這場災難是因為他自己的不足,並認識到大橋倒塌揭示的管理系統中的問題。那年的11月30日,記錄這次災難的報紙剪報被放入了紀念首爾成為首都600週年的「首爾千禧年時光膠囊」中。很多生還者表示,這次災難給他們留下了永久的心理創傷。
這次崩塌事件促使首爾特別市政府開始對跨越漢江的其他14座橋梁進行更加詳細的安全評估,同時也在研究是否能夠安全地對聖水大橋進行修復。同年的7月,為了應對聖水大橋和三豐百貨店倒塌事故,「災害管理法」同樣被通過。
最初市政府計劃在三個月內完成聖水大橋的修復工作並重新開放供交通使用,但面對公眾的強烈反對,該計劃最終被取消),大約是原始價格的6.8倍。新橋最終於1997年7月3日由市長趙淳主持揭幕,並在橋上舉行了一場隆重的紀念儀式。
紀念
「聖水大橋災難受害者紀念碑」(韓語:성수대교 사고 희생자 위령비)於1997年10月21日由聖水大橋災難受害者家屬建立。這座紀念碑是為了紀念災難的受害者,並旨在提高公共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意識。每年都會在紀念碑前舉行紀念活動,2014年在此舉行了災難20週年的紀念儀式。
現場畫面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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