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藍

管藍(),字茂玉,號養虛,浙江台州府黃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管藍是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浙江鄉試舉人,十四年(1478年)中會試副榜,授吉安訓導,因父母去世回鄉,服闋後改任上海訓導,調泰州訓導,秩滿陞吉安推官,府內有十多年未得理會的訴訟,他只用兩個月審結,處理案件亦不避豪強,有富豪誣陷仇家盜竊,賄賂官員造成冤獄,他搜出贓物剌繡枕頂,仇家指出該枕頂為妻子所製作並非贓物,他秘密拘捕其妻子再造一個,比較下發覺並無不同,於是以誣陷良民罪拘捕富豪,人民稱快;寧王朱覲鈞就封建昌,親戚部屬有數萬人,道經吉安命地方官供辦船隻食物,但宴會舉辦不周全,寧王怒而命令綑綁所屬供辦官吏民人處死,當時管藍署理府事,立刻穿著囚服入見寧王,大聲說:「本州供應無狀,罪當處死,與官屬吏民無關。」寧王下令拘禁他,撫臣即日上呈朝廷讓他致仕,事情得以平息,亦保全屬吏,六十一歲才去世,他生平珍惜名節,士大夫視為古人典範,有《閉門歸來》二稿流傳,入祀鄉賢祠。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黃巖縣志》·卷十八·人物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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