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金有

溫金有(Won Alexander Cumyow)是加拿大早期華裔公務員和社區領袖。

早期生活
溫金有 (Won Cumyow) 于 1861 年 3 月 24 日左右出生於道格拉斯港(位於卑詩殖民地哈里遜湖的北端,在菲沙河谷淘金熱期間是通往利魯艾特的道格拉斯路的起點),溫金有 (Won Cumyow) 是講客家話的商店和餐館老闆溫林星(Won Ling Sing)的長子。溫金有的父親於1858年從中國移民到舊金山,後來又移民到道格拉斯港。 溫金有是已知第一個出生在當今加拿大境内(卑詩於1861年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境内的華人後裔。

他在新西敏上高中,並成為了一名法庭翻譯員 (1888) 和勞工承包商。 1904年至1936年間,他在溫哥華警察法庭擔任翻譯員,他會說英語、廣東話、客家話,以及他小時候在道格拉斯港學到的支努克行話。他學習過法律,甚至從法學院畢業,但因為他作為華人沒有投票權而不能得到律師執照。

溫金有於1890年首次投票,但1895年至1896年的省法案剝奪了華人(以及日本人和原住民)在卑詩省選的投票權(儘管他的名字仍然出現在1898年卑詩省選的選民名冊上) 。 聯邦大選的選民名冊是來自省選的選民名冊,所以失去省級投票權也意味著不能在聯邦大選投票。 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俗稱排華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於1947年5月14日被廢除,他隨後在1949年聯邦大選中再次投票——使他成為唯一一個在失去投票權前後也有投票的華人。他投票的照片已多次在報紙上轉載,並出現在溫哥華華埠的壁畫上。

社區工作
溫金有活跃於溫哥華的華人社區,他曾任中華公所會長。於1884年,華商在維多利亞成立了中華公所的第一家分會。而第二家分會於1895年在溫哥華成立。當時,該地區所有華人都必須加入公所 ,它所做的一切事情包括但不限於代表會員處理法律糾紛,以及把去世會員的遺體送回其在中國的故鄉安葬。

婚姻
溫金有於1889年11月29日与Ye Eva Chan 结婚。 1888年,一個中華循道衛理會的傳教士家庭收養了她,並將她從香港帶到加拿大。溫金有和Ye Eva一同生了十個孩子。他們的三兒子溫高登(Gordon Won Cumyow)接任了溫金有法庭翻譯員的職務,並於1951年成為了加拿大第一位華裔公證人。

死亡
溫金有於1955年10月6日在溫哥華去世,享年94歲。

紀念
溫金有是加拿大5元聚合物鈔票上人像的八名決賽入圍者之一。

笔记
参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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