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方銀行是在1925年,由贛省銀行、江西公共銀行、江西官銀錢號三間銀行合併到江西銀行,接得改组成立的。為官督商辦,額定官股為200萬元,商股100萬。實收的現金有官股二十五萬,商股五十六萬, 其他的為公債券。
江西地方銀行收還先頭三間銀行發行的紙幣,但是自簡接得濫發貨幣。 1926年7月10日,江西地方銀行燒吥嘍收還的贛省銀行的鈔票,總共有3,776,770元的無發行的3,000文、160,600文的100文、258,750文的正式發行的100文。
北伐戰爭的期間,江西軍閥鄧如琢為了籌集軍餉,下令江西地方銀行發行400萬串的銅元票,1,300萬的無本金的鈔票,裡頭有的票面寫「復興隆」三隻字。北伐軍佔得南昌後,江西地方銀行宣佈破產,其發行的「復興隆」紙幣即宣佈作毀、禁止使用,別的鈔票抵得本身價值2折,銅元票抵得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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