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思安

羅思安

背景
羅思安於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出生,父親羅賓遜()為大學教授,丹麥裔母親詹森()則任護士。一家因反對越戰而於1960年代中遷居加拿大,在卑詩省本拿比落戶。抵加後羅思安就讀於本拿比北中學,期間曾陪同母親協助加拿大新民主黨候選人競選,後到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進行國際法律研究生工作。他於1978年取得卑詩省大律師和事務律師資格,後於羅拔嘉德納律師事務所()執業至1979年。

他其後仍關注環保議題和國內外原住民權益,1985年於海達瓜依阻止砍伐古生樹林而被罰款750元,1993年於溫哥華島西岸進行類似抗議活動時抵觸法庭頒布的禁制令,翌年被裁定藐視法庭罪名成立並判監14天,但只服了九天刑期。他亦曾於沙勞越本南族人架設的路障旁阻止當地伐木活動,招來時任馬來西亞首相马哈迪·莫哈末譴責。

他多年來反對美國外交政策。

羅思安支持安樂死合法化,1990年代初曾協助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病人爭取有權進行安樂死。羅德里格斯的法律挑戰雖然失敗,但羅思安仍安排一名醫生於1994年2月為她進行安樂死,期間羅思安陪伴在側。國會最終在2016年6月立法通過局部允許安樂死。

他於1995年競逐聯邦新民主黨黨魁職務,以求接替請辭的麥拉夫連()。首輪投票後羅思安領先,奈斯特倫()則以最低票被淘汰出局。然而,大部分原支持奈斯特倫的黨代表改為支持麥當諾而非羅思安。羅思安意識到自己在第二輪投票的勝算甚低,因此決定棄選,麥當諾遂自動當選。

離開政治、近期發展
2004年4月,羅思安承認在溫哥華一場拍賣會中偷取一枚估值逾2萬1千元的鑽戒。案發數天後他將鑽戒歸還予拍賣所,並向皇家騎警自首。他承認一項偷竊超過5000元財物的控罪,獲判有條件釋放且不留案底,但需守行為一年並服100小時社區服務令。他亦放棄在同年聯邦大選中競逐連任,由長年擔任他選區助理的苗錫誠代為上陣並告當選。羅思安其後確診患有循環性情感症(即雙相情緒障礙症之一種形式)。卸任議員後,羅思安獲卑詩省政府及服務僱員工會聘用為仲裁員和倡議員。

2006年聯邦大選他捲土重來,代表新民主黨競逐溫哥華中選區下議院議席,但敗予爭取連任的自由黨候選人費凱迪,不敵連任的自由黨候選人黃志峰。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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