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是伊朗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機關和國防政策制定機構。它是由最高領袖和總統代表,司法部長,武裝部隊總司令,革命衛隊司令,國家計劃與經濟委員會主席,情報,外交,經濟等部門成員組成。
該委員會的成立是為了保護和支持國家利益、伊斯蘭革命以及國家的領土完整和國家主權。其成立於1989年修改憲法。章程規定理事會的職責包括:
*在領導人確定的總體政策框架內確定國家的國防和國家安全政策。
*協調與國防和國家安全總體政策有關的政治活動、情報、社會、文化和經濟領域活动。
*利用國家的物質和智力資源來應對內部和外部威脅。
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176条授权设立,由总统主持。而最高领袖选举最高委员会秘书。委员会的决定经最高领袖确认后生效。最高领袖和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外交政策决策过程的最高机构。
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的核政策。委员会制定的核政策经最高领袖批准后生效。最高委员会秘书曾担任伊朗首席核谈判代表,直至2013年9月5日,核谈判责任被划归伊朗外交部。
參考文獻
;來源
;書籍
- Wege, Carl Anthony. "Iranian intelligence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lligence and CounterIntelligence 10.3 (1997): 287-298.
- Wege, Carl Anthony. "Iranian Counterintelligenc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lligence and CounterIntelligence 32.2 (2019): 272-294.
外部連結
*[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world/iran/sdc.htm Supreme Defense Council (SDC)]
*[https://www.nytimes.com/2007/01/18/world/middleeast/18cnd-iran.html?ex=1170046800&en=ca77554c08df3f97&ei=5070 Iran’s President Criticized Over Nuclear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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