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的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群體(LGBT)权利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发展。在厄瓜多尔,同性性行为是合法的,同性伴侣可以登记民事結合和同性婚姻关系。自2008年以来,同性伴侣可以通过民事结合享有所有婚姻权利(收养除外)。此外,根据2016年《性别认同法》,跨性别者可以仅根据自决来改变其法定性别,而无需进行性別重置手術。厄瓜多尔也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禁止LGBT迴轉治療的国家之一,不过,截至2023年,仍有数百家诊所推广转化疗法。
2013年,同性恋活动人士Pamela Troya提起诉讼,要求推翻该国的同性婚姻禁令。该诉讼主要关注对一案的裁决及其2018年对同性婚姻的意见。Atala案促使墨西哥同性婚姻禁令被废除,智利也承诺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此外,2018年1月,美洲人权法院裁定同性婚姻是受《美洲人權公約》保护的人权。因此,于2019年6月12日以5比4的投票结果支持同性婚姻,使同性婚姻在厄瓜多尔合法化。
概况
参见
- 美洲LGBT權益
- 厄瓜多爾同性婚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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