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翰(),號鳳里,湖廣長沙府湘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周之翰是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舉人,授廣昌知縣,品行清正、勤理民事,改任蕪湖知縣,萬曆十一年(1583年)陞貴州道監察御史,彈劾大臣至七十二人,包括吏部侍郎陸光祖,被都御史趙錦糾察,十三年(1585年)外任四川按察司僉事,十五年(1587年)再陞陝西苑馬寺少卿兼陝西僉事分理馬政,其後致仕回鄉。
引用
參考文獻
*嘉慶《湘潭縣志》·卷二十六·人物一
*同治《(江西)廣昌縣志》·卷四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卷一百六十六、卷一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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