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豪壂

枝江靖僖王朱豪壂,明朝枝江庄惠王朱贵熠的嫡长子,明朝第二代枝江王。

生平
正统七年(1442年)五月,朱豪壂获赐名。

景泰元年(1450年)九月,朱豪壂受封为枝江长子,給授一品冠服。

景泰四年(1453年)五月,朱貴熠奏称子女都已長成,请求賜本府折鈔祿为本色米以供婚嫁,景泰帝下詔准給。

九月,朱貴熠去世。朱豪壂請求俸祿養贍。十一月,景泰帝命給歲祿五百石。

景泰六年(1455年)五月,景泰帝遣建平伯高遠等為正使,給事中曾衡等為副使,持節冊封朱豪壂為枝江王。十一月,命給朱豪壂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

景泰七年(1456年)七月,朱豪壂奏称其父生前曾預支景泰四年祿米二千石,后来治喪、給家眾食用,已经用完了,请求免于追償,获准。

天順元年(1457年)五月,朱豪壂和堂兄松滋王朱豪垔各奏弟妹婚嫁的錢帛妝奩未備,请求將本年祿米折色改給本色,获准。

九月,明英宗遣陽武侯薛琮、廣平侯袁瑄、右通政劉文、右參議趙昂為正使,給事中陳嘉猷、劉斌、孫敬、何玘為副使,持節冊封兵馬副指揮王毅的女兒為枝江王妃。

天顺二年(1458年)七月,因朱豪壂和二十叔蕲水王朱貴熡所请,赐朱貴熡荊州城西蘆葦洲一所,朱豪壂枝江縣蘆葦洲一所。

天顺六年(1462年),朱豪壂去世。天顺七年(1463年)八月,因朱豪壂的儿子年幼没有袭封,命各给食米每年三百石。成化元年(1465年)九月,其嫡长子朱恩钱袭封。

分歧记载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五十二》载成化四年(1468年)三月,朱豪壂因祖母馮太妃去世,请求擇地造墳,再遷改与祖父朱贵熠合葬。明宪宗下詔不必遷改,只於朱贵熠舊墳添壙合葬。当时在位的枝江王应为朱恩钱。馮太妃为朱豪壂的母亲,朱恩钱的祖母。

评价
*《弇山堂别集》卷075:寬樂令終,小心畏忌。

家庭
妻妾
*王妃王氏

子孙
*嫡长子:枝江温穆王朱恩钱
*第二子:鎮國將軍朱恩鉎,天顺三年(1459年)十二月赐名,弘治十年(1497年)九月已故,赐夫人陈氏養贍米每年四十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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