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羅拉多河契約

《科羅拉多河契約》()是1922年美國西南部科羅拉多河流域七個州之間簽訂的協議。該協議以為界,將河流分成上游流域與下游流域,上游流域包括科羅拉多州、新墨西哥州、猶他州、懷俄明州部分地區,以及亞利桑那州一小部分,下游流域包括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以及新墨西哥州與猶他州部分地區。此協議規定了上游流域與下游流域各州之間對於河流流量的分配。

《科羅拉多河契約》最初由律師德爾夫·卡彭特(Delph Carpenter)提出,在新墨西哥州舉行的一次會議上由各州代表簽署。科羅拉多河及其支流在通往墨西哥的途中經過七個州。

科羅拉多河根據眾多契約、聯邦法案、法院判決及法令、合同以及統稱為“河流法”的監管指南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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