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貽信(,),香港資深大律師,1998年至2010年擔任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副刑事檢控專員。2010年退休後轉為私人執業,並於2012年至2018年出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委員,2015年至2023年間出任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背景
陸貽信早年在香港島西營盤一帶成長,1964年畢業於港九酒樓茶室總工會第一小學,同年考入英皇書院。在校時曾獲得科目獎品以茲嘉許,與香港保釣運動領袖陳毓祥及為同屆同學(曾是崇基合唱團團員,結果畢業於1984年,1985年獲認許為香港大律師,同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專門處理訟辯事宜及重要審訊,曾負責過1992年大角咀槍擊案、白沙村姦殺女童藏屍案、軍服色魔張禮文案、徐步高槍擊案、2007年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綁架案等案件。另一方面肩負司法人員培訓工作。
2002年,陸貽信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認許為資深大律師,是繼阮雲道之後第二位獲資深大律師資格的律政司華籍律師。同年10月離開政府便加入「清洪御用資深大律師事務所」作私人執業。雖然離開政府崗位,陸貽信仍被委以公職。他在2012年12月被委任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委員,至2018年12月31日任期結束離任。2015年1月7日亦獲委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接替離任的大律師駱應淦。
除了法律界及公職之外,陸貽信是香港童軍總會會員兼法律顧問、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諮詢委員會成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高級顧問以及香港大律師紀律審裁團成員(2014年起),也曾任香港樹仁大學法律及商業學系諮詢委員會成員,2人婚後育有兩名兒子。
參考來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