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占祺(),字朝吉,山東兗州府沂州費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東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十二年(1517年)獲授永嘉知縣,為政廉明節儉,飲食如寒士一樣,連幼子哭啼也只用絲瓜去皮餵食,人稱「彭青天」,不久因拒絕鎮守太監索賄被罷職,離去時行李蕭然。十四年(1519年)十一月朝廷授與他試任湖廣道監察御史,十五年(1520年)五月實授本職,負責巡視盧溝橋兼理中城,又出使甘肅洮岷等處、巡按北畿糾正弊端,有罪人拿著金到費縣,賄賂他的弟弟彭占祿請求免罪,彭占祿就用法度斥責對方離去。嘉靖二年(1523年)他陞任浙江按察司僉事,操守更為堅固,很快遭怨恨者中傷,以考察罷官。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費縣志》·卷七·選舉
*光緒《費縣志》·卷八·人物
*光緒《永嘉縣志》·卷十·秩官志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卷一百八十六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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