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鼎(),字俊卿{{NoteTag|1=《清代職官年表》记为晋卿;次位夫人伍淡如為太和縣知縣伍熊炳之女,是蒙自著名女詩人,喪夫後傾力扶養楊家子女;張氏為楊文鼎生母。楊文鼎的胞兄楊文斌曾任地方知縣;胞弟楊文駿,歷任雷琼道尹、署广东按察使等职,享二品顶戴,曾出任南洋公学(交通大学的前身)监督。
早年经历
咸豐三年十一月十五日(1853年12月15日),杨文鼎生於雲南省臨安府蒙自縣東村,行二。
湖南公債案
因长沙饥荒导致匪乱,损害外人财产,赔款事宜概由湖南自行筹付,加之推行新政,大举办学校、添募新军、开办警察等事宜,湖南财政赤字严重。宣统二年七月(1910年8月),为解决财政困境,杨文鼎奏请发行地方公债120万两,同时拟向英国亨利达等三家洋行借款124万两,以常宁水口山铅锌矿做抵,每年本息从中扣还,獲朝廷批准。。
仕途末期
宣統二年十月(1910年11月),杨文鼎与东三省总督锡良、云贵总督李经羲、新疆巡抚联魁、察哈尔都统溥良等十八省封疆大吏联名致电清廷军机处,奏请实行立宪政治,主张成立责任内阁,召开国会。
宣统三年四月(1911年5月),邮传大臣盛宣怀推动铁路国有政策,宣布全国铁路干线收归国有,随后与英、法、德、美四国订立借款合同,由中央借外债修筑铁路。此举引发湘民不满。湖南省各团体刊发传单,称“湘省粤汉干路为全省命脉所关”,不可“操外人之手”,并呈请杨文鼎电奏收回成命。杨文鼎上奏,称民众不满铁路国有政策,各地群情激愤,请求朝廷收回政令,否则恐生变故。同年五月辛酉(6月20日),代谘议局奏称,湘路力能自办,不甘借债,遭朝廷严斥。
宣统三年闰六月庚戌(1911年8月8日),调任陕西巡抚。就任前告假省墓,因时局动荡,未赴任。十月十日(1911年11月30日)准乞休
注释
參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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