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鼐𨥋

樂昌王朱鼐𨥋,乳名齡兒,明朝樂昌端憲王朱廷壖庶长子,母王氏。明太祖九世孙。明朝第四代乐昌王。

生平
朱鼐𨥋为朱廷壖与王氏擅婚所生,因此,时任山西巡按御史孫代向朝廷上奏按照《宗藩條例》将他編入其母亲家族王氏戶內,但明神宗指出宗室擅自结婚所生子女原本不得获封爵位、不得赐名,但跟随母姓却是不合情理的,因此要求将其改回朱姓,并赐名鼐𨥋。由于朱廷壖长期没有其他子嗣,故禮部请求神宗等到朱廷壖身故后再行定夺,以决定他以何等爵位奉祀乐昌王府香火,获准。

生父朱廷壖年老多病,不能主持府事,礼部便提出给予朱鼐𨥋冠帶侍養,并准许其成婚,获准,朱鼐𨥋便与吳氏成婚;但朝廷仍然不给予朱鼐𨥋郡王長子的称号,也不准許他代替父亲朱廷壖行使禮儀。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朱廷壖逝世,明朝廷最终准许朱鼐𨥋主持乐昌王府事,又允许他袭封父爵。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神宗派遣太常寺少卿徐紹吉、行人魏大中前往山西,册封朱鼐𨥋为乐昌王,其夫人吳氏为王妃。

崇禎二年(1629年)正月,朱鼐𨥋上疏請求補給宗祿,朝廷最終給予三千兩,責令州縣設法補足原額宗錄。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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