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新田藩()是日本伊予國的藩,享保5年12月11日(1721年1月8日)創藩,明和2年(1765年)2月廢藩,原本是松山藩的一部分,石高是10,000石,沒有藩廳和領地。相對地,松山藩在定英之後由繼位。寶曆13年3月21日(1763年5月3日),定喬死去,由其弟繼位。明和2年2月11日(1765年3月31日),由於定功在無子的情況下死去,松山藩15萬石最終由定靜繼承。
其後,江戶幕府要求松山藩交還松山新田藩的10,000石領地,松山藩雖然辯解該10,000石為,但是未能成功說服幕府。最終,松山藩將桑村郡大野村、宮之內村、河原津村、新市村、楠村、黑本村、中村、高田村、國安村和桑村,總共10村5371石7斗8升8合,以及越智郡櫻井村、旦村、登畑村、宮崎村、上村、下村、長澤村和孫兵衛作村,總共8村4628石2斗1升2合,合計10,000石作為松山新田藩的新田10,000石交予幕府。明和7年5月1日(1770年5月25日),松山藩提出以原本已經開發的新田來彌補交還的10,000石獲准。
歷任藩主
註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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