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常安(),又常安,字履坦,葉赫那拉氏,满洲镶红旗人,清朝官员。
生平
十七岁补诸生贡入国子监学习。初为刑部笔帖式,雍正元年(1723),太原府通判;二年至三年,满洲镶红旗副都统,出任冀宁道和山西粮驿道;六年,广西按察使;八年,云南布政使,貴州布政使;十一年,江西巡抚。乾隆元年,督理北路粮饷,驻鄂尔昆城;四年,盛京兵部侍郎,在官署建“澄观楼”;次年调刑部侍郎,出任漕运总督;六年(1741)十二月,降浙江巡抚,兼任两浙盐运使。常安在浙江久,有惠政。乾隆十二年(1747)被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弹劾,卒于狱。《清史稿》卷338有传。“常安少受業於尚書韓菼,工文辭,有所論著,多譏切時事。其坐譴多舉細故,遽從重比。時論疑其中蜚語以死,非其罪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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