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师

展示的舊式木造戰船。]]
福建水師,大清帝國隸屬綠營的軍事組織,以順治七年(1650年)在福建省境內設置水師為起始。康熙朝後,福建水師制度屢有變動,普遍而言,最高長官為福建水師提督。因水師提標營總部設於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廈門島,又俗稱廈門水師
福建水師提督在康熙23年(1684年)後轄管福建水師五鎮,分別為金門鎮、臺灣鎮、海壇鎮、南澳鎮以及福寧鎮。

清代綠營軍制
疆域圖。]]
大清帝國版圖約略分為「藩部」與「漢地十八省」,後者約同於明帝國舊有版圖,居民以漢族為主,清代沿用明制將漢地行政區分為十八省。而清代在漢地的軍事制度則是參考明代邊防的衛所兵制,另加改編,由於清代地方軍以「營」為基本單位,又以「綠旗」為幟,故泛稱「綠營」。

清廷將漢地十八省境內另劃出十一個軍區,一個軍區橫跨一到三個省不等,軍區的最軍政高長官為「總督」,但有些以省的長官「巡撫」來兼領,不過總督與巡撫皆為「文官」,不能直接率領綠營的軍隊作戰;一個軍區中綠營最高武官為「提督」,提督雖然能直接指揮綠營作戰,但平時受到文官總督、巡撫的箝制,此外,提督並不是坐鎮軍隊的直接管理者。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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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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