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

逃兵是軍人身分但是脫逃(),有別於逃避征兵()。

在軍事術語中,逃兵是指擅離職守的官兵,即在未經政府或上級允許的情形下,離棄崗位或逃避「義務」。英文術語「AWOL」是「Absent WithOut Leave」(曠職、不假外出)的字頭縮寫,有「開小差」之意。

軍人不經允許而擅自不就職務者,超過一定時間以上,大多會遭受處罰或是軍法判刑禁錮。在戰爭時逃兵,則是會被長官、憲兵、政戰等人員立即以叛國罪槍斃。

歷史
第一次世界大戰
Shot at Dawn回憶錄,記錄“306位英國及英聯邦軍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因逃兵被處死。”其中有25位加拿大人,22位愛爾蘭人,以及5位紐西蘭人。
自1914年8月至1920年3月期間,超過20,000名軍人被軍事法庭判決相對死刑之罪。只有3,000人被判死刑,而其中只有比10%稍多的被處死。

第二次世界大戰
超過20,000名美國軍人因逃兵被審判以及被判有罪。49名被判決死刑,但是48名的死罪得到減刑。只有一個美國士兵,二等兵埃迪·斯洛維克,因逃兵被處死。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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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看

  • 良心拒服兵役者
  • 逃避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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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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