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鑘(),字子佩,號少南,浙江湖州府德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嵇鑘是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舉人,授如皋知縣,到任後立刻罷去私奉金二千多兩,釋放被誣陷死罪者十八人,如皋鄰近海邊,百戶余顯橫行海上,他抓獲余顯門客以治其罪,全都伏法戍海,又和戍將約定互不干民,某天有士卒殺漁民,嵇鑘擒拿後請戍將定奪,對方處死士卒以謝;饑荒年間多欠稅,他拿出羨金代民供輸,御史傳檄說:「如皋有羨金嗎?」要求拿出金錢治理泰興學宮,他則指出以如皋學宮倒塌推辭,御史又要求他助餉,他回答:「如皋是下邑,人民饑荒流徙。」為御史怨恨,用考功法罷去官職,離任時士民遮道挽留,泣涕如喪考妣。
之後他補任慶符知縣,船隻離開京口時幾乎反側,旁邊船隻來拯救,詢問後才得知他曾擔任如皋知縣,對方於是率領部下拜在橋下,曰:「德公無以報,今日乃天意。」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嘉慶《如皐縣志》·卷十五·名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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