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納女王()曾是加纳國家元首的头衔。其僅为加纳國家之象征,無实权,其作為虛位元首的职务由迦納总督代行。该職位曾由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于1957年至1960年担任。
歷史沿革
1957年2月,英國國會通過《1957年迦納獨立法案》,决定英國直轄殖民地黄金海岸更名為迦納,并同意加纳脱离大英帝国独立。当日,希臘的瑪麗娜代表伊莉莎白二世出席了迦納的獨立慶典, 她还代表伊莉莎白二世在議會發表演說,宣布该国第一屆議會開幕。
伊莉莎白二世對迦納的憲法職責主要委託給迦納總督,亦即迦納女王的代表,總督也行使了女王的大部分權力。總督可以無限期任職,為君主服務。《1931年西敏法令》通過後,總督根據加納內閣的意見,而不經英國政府的參與而任命。
1960年,加納根據憲法成為大英国协内的一个共和國,君主和總督一職被加纳总统取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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