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範場

乐平僖安王朱範場,明朝乐平定肃王朱冲烌的庶长子,韩宪王朱松孙,明太祖曾孙。追封为王。

生平
正统三年(1438年)十月,与弟朱範堫、朱範㙏得赐名。

正统八年(1443年)五月,与弟朱範堫、朱範㙏同封镇国将军,赐诰命冠服等物。九月,因朱冲烌奏请,明英宗命每年按例给朱範場、朱範堫、朱範㙏等祿米。

正统十四年(1449年)三月,朱冲烌奏称朱範場、朱範堫已成家室,朱範㙏欲成婚礼,仪物无从营办,请求预支父子四人折色、禄米、钞贯二年。英宗认为宗室当优赡,不可拘常例,命户部给之。

景泰三年(1452年)八月,朱冲烌奏朱範場选择直隷無錫縣民董宣的姐姐结婚,朱範㙏选择陝西咸寧縣民宇文深的女儿结婚,按例应该让二人复家。景泰帝下诏准许。

景泰四年(1453年)正月,朱冲烌奏称自己素无蓄积,日用艰难,三子朱範場、朱範堫、朱範㙏各欲营宅分居,请求将父子四人的岁禄折色部分都改给本色。景泰帝下诏各给本色米七百石,折色三百石。

成化九年(1473年),朱範場去世。朱冲烌死后,朱範場之子辅国将军朱徵錏袭封乐平王,朱範場被追封为乐平僖安王。
*庶次子樂平恭安王朱徵錏
*子輔國將軍→鎮國將軍朱徵錯,弘治五年(1492年)九月革三分之二禄米
**嫡三子奉國將軍朱偕漳,弘治元年(1488年)六月赐名,弘治十六年(1503年)正月按制度赐诰命冠服
**嫡四子奉國將軍朱偕浘,弘治三年(1490年)十月赐名,弘治十六年(1503年)正月按制度赐诰命冠服
**嫡六子朱偕灂,弘治十二年(1499年)十二月赐名
**庶子輔國將軍朱偕瀼,妻馬氏
***子奉國將軍朱旭杴
**嫡子朱偕渚,弘治元年(1488年)二月赐名
**庶四子奉國將軍朱偕瀘,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赐名,弘治十六年(1503年)正月按制度赐诰命冠服,弘治五年(1492年)九月革三分之二禄米,善理家,有陶朱之風,奉祀其叔朱徵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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