鴿子軍購案

鴿子軍購案(),為英國與沙特阿拉伯於1985年-2006年間進行的一系列軍事採購。於此軍購案中,沙烏地向英國出口日均60萬桶原油,以換取英方向沙特阿拉伯皇家空军提供戰機及導彈。

此軍購案為英國有史以來最大型軍售案,截至2005年為止共值430億英鎊,並可再賺取400億英鎊收益。

然而,在鴿子軍購案中,主承包商英國宇航及其後繼公司貝宜系統,被指向沙烏地皇室成員及官員行賄。因此,該公司先後被美、英兩國調查,最後更因製造假帳而被美國法院判罰4億美元;而在英、沙兩國政府施壓下,英國方-{面}-的調查卻不了了之。

背景
在鴿子軍購案之前,沙特阿拉伯曾先後兩次向英國進行軍購,包括於1965年下訂閃電戰鬥機、BAC-167攻擊機及防空導彈,並於1973年再採購防空雷達及地勤服務,總值100億英鎊。

及後,沙特於1970年代起一度改向美國採購戰機。於1981-82年,沙烏地雖然成功透過海外軍售計劃,採購F-15C/D及E-3空中預警機。然而,美方為確保以色列空軍優勢,向沙方施加大量使用限-{制}-,甚至規定最多-{只}-能保有60架F-15,沙特因而決定恢復向英國採購戰機,並於1984年7月首次考慮採購龍捲風戰機 。

軍購案內容
「鴿子軍購案」共分為四次進行,詳情如下:
鴿子I軍購案
沙特阿拉伯於1985年9月原則上同意是次軍購,其後於同月26日由英、沙兩國防長簽訂採購備忘錄,包括以下軍機及武器:
*72架龍捲風戰鬥轟炸機
**48架為IDS型(當中GR1型、GR1A型及雙座訓練機,分別佔28、6及14架)
**24架為ADV型
*30架鷹式教練機
*30架PC-9教練機
*JP233跑道炸彈
*海鷹反艦導彈
*ALARM反輻射導彈
*天閃空對空導彈

上述武器及飛機於1987年起陸續付運,當中首批兩架鷹式教練機於同年8月11日率先交付。

鴿子II軍購案
1988年7月3日,英、沙再於百慕達簽訂另一份軍售協議,總值60億英鎊,內容如下:
*36架龍捲風IDS戰鬥轟炸機
*12架龍捲風F3戰鬥機(後改為龍捲風IDS戰鬥轟炸機)
以上飛機於1990年代初至1998年間交付。

後續其他軍購案
繼「鴿子I」及「鴿子II」軍購案後,英、沙兩國再於2005年12月簽訂「諒解文件」,以採購72架颱風戰鬥機,總值50億英鎊,其後於翌年8月正式簽約下訂。

而在2006年9月,沙方決定升級既有的龍捲風戰鬥轟炸機至GR4標準,總值25億英鎊。這次亦是「鴿子軍購案」中的最後一次採購。

貪污事件
在「鴿子軍購案」當中,由於主承包商英國宇航(及後續的貝宜系統),被指透過行賄沙烏地皇室成員,以換取軍購合約。因此,承包商與英國國防部曾被英、美兩國調查。

英方調查
首次調查
早於1992年,英國國家審計處已就全案進行調查,並聲稱調查報告指出「並無證據證明國防部有份行賄」,但直至2006年仍一直堅拒發表報告全文。

第二次調查
而在2003年9月11日《衛報》刊登有關「鴿子軍購案」涉賄資金一事後,嚴重欺詐案辦公室於翌日決定介入調查,主要針對貝宜系統懷疑向沙方行賄2000萬英鎊,以及該公司與一家名為「Travellers World Limited」公司之關係。至翌年11月,當局拘捕兩人。

2005年尾,嚴重欺詐案辦公室引用《2001年反恐、犯罪及保安法案》第12條發出指令,要求貝宜系統就此案提供相關離岸付款紀錄,但被拒絕。

在調查進行超過三年後,沙方於2006年12月初向英國施壓,要求當局必須於10日內終止對「鴿子軍購案」涉賄調查,否則將改向法國下訂陣風戰鬥機。

至同月14日,嚴重欺詐案辦公室突然以「維護國家及國際安全」為由,宣佈終止調查。然而,此決定已被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各方公開質疑,並紛紛促請英方重啟調查。

美方調查
2007年6月,貝宜系統開始被美國司法部調查,涉及該公司懷疑通過美國銀行系統(包括里格斯銀行),向班達爾親王提供15億美元賄款,以換取「鴿子軍購案」成事。

雖然貝宜系統最後並未因此案被判行賄罪成,但由於涉及製造假帳,仍於2010年被美國法庭判罰4億美元。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洛克希德事件:1976年日本揭發的另一宗軍購弊案。
*拉法葉軍購案:1989年至1991年間中華民國揭發的另一宗軍購弊案,甚至直接導致中華民國海軍武器系統獲得管理室室長兼調查官尹清楓上校、宋心濂上將等人被謀殺。
*台灣幻象戰鬥機軍購案:2000年中華民國揭發的另一宗軍購弊案。
*獵雷艦詐貸弊案:2016年中華民國揭發的另一宗軍購弊案。
*鮋魚級潛水艇抽傭案:2010年至今馬來西亞揭發的另一宗軍購弊案。
*馬來西亞瀕海戰艦醜聞:2022年馬來西亞揭發的另一宗軍購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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