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是中華民國福建省在福州市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由林森縣改組,先後直屬福建省管轄。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中國共產黨佔據福州一帶,福州市政府自動解散。
歷史沿革
籌備設市
民國十八年(1929年)前後,成立福州市市政局,是福建省負責管理福州市政的專門機構,但行政區劃上福州市仍歸閩侯縣所轄。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前後,福州有意設市,但因福建省主席蔣光鼐主張行政精簡改革而作罷。
中華共和國元年(1933年),成立福州特別市,為首都,不久後隨中華共和國一同解散。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4月,福州市政筹备处成立,籌備設立福州市,為之後成立福州市奠定基礎。
正式設市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正式设市,從原林森縣劃出。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控制福州,福州市政府自行解散。
政府組織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福州市政府下轄警局、民兵隊、防護團、醫院、衛生所共18家,駐福州的中央以及省屬機構共62家。金融機關(含中央、省屬、市屬)共27個;郵務機關8個;新聞機構30家。
各政黨黨務機關
中國國民黨省、市黨部以及下屬各區黨部、辦事處和中國民主社會黨總支部等機構12個。
歷任市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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